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?法》《湖北省土地征收工作程序暫行規(guī)定》等法律、法規(guī)?及有關規(guī)定,現將省人民政府批準的咸寧市咸安區(qū)2024年度第2批次城市建設用地土地征收公告如下:
一、征地批準機關、批準文號、批準時間和批準用途
咸寧市咸安區(qū)2024年度第2批次城市建設用地已經于2024年8月20日,經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復,批準文號為鄂政土批(咸)〔2024〕16號。
二、征收土地的范圍及面積
被征收土地位于咸安區(qū)向陽湖鎮(zhèn)甘棠社區(qū),用地面積0.5225公頃,均為建設用地。??
三、其他事項
如對本征地有異議的,可于公告之日起60日內向湖北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。
特此告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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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咸安區(qū)人民政府
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2024年9月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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